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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星星凌乱(2)

作者:独木舟
更新时间:2018-11-13 04:44:21
[4]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么,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高考前最后两个月,没有知会任何人,我翘了两天的课,去偷偷看了一次周暮晨。

    连康婕我都没敢说,关了手机,我背着包就冲向了武汉,鬼知道他干嘛要往外省考,浪费我的车票钱。

    一路上我的心情都难以言喻,我坐的是晚上的车,一进入夜里,车厢里的人都安静下来,昏暗的白炽灯在头顶上照着,我看到车窗上的自己有一张惨白的脸。

    雾深露重,我在列车的吸烟处抽烟,右手在玻璃窗上写下他的名字。我想,此时如果有人偷偷地拍下我,那一定是一张充满了文艺气质的照片。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种心情,悲伤的、绝望的、压抑的,依然眷恋的心情。

    按照他当初“请不要再来骚扰我”的指示,我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而是埋伏在他住的学生公寓附近看了他两天。

    第二天晚上我坐上了回长沙的火车,临上车之前我在一间花店里买了一束百日菊,我的心里走过一声幽叹,我应该,死心了。

    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么,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现在他身边的那个人,很漂亮,很清秀,一双眼睛灵动得像一只小鹿,她不是孔颜。

    居然不是孔颜!

    我原本以为,他们踏过我尸体走向了幸福的殿堂,可是如今事实却告诉我,我自以为是的牺牲是完全没有价值的,我以泪洗面的那些日子根本只是我自己一个人营造的悲伤幻觉。

    我真不甘心,我真恨这两个贱人。

    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他贱,我为了这个贱人,翘课连夜坐车来看他,我甚至打算在高考完之后在我的志愿表上全部填上武汉这两个字……

    我悲哀的不是我终于明白他确实没有爱过我,也不是因为他的缘故,孔颜那样憎恨我,而是我明明知道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在一起了却还是想要拼尽全力再挽回一点什么。

    我看着那束花,想起了康婕的经典名言:人若犯贱,我必更贱。

    那么我只能豪迈地说一声:人不犯贱枉少年!

    那束花次日清晨被我摆在了公交车站牌下,它孤零零的在晨风中凋谢。

    最后一天我在他的公寓门口站了一会儿,又看见他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牵着手一起走向食堂,我不确定那个时候他到底有没有看见我,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

    他不能再使我痛苦。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百日菊的花语:永失我爱。

    我曾经看过一句话,说有些人,一旦爱上,就永生难忘。

    可是我必须要忘记周暮晨,摈弃陈旧的破败的过去,才能换来彻底的新生。

    这个道理,不需要罗素然来告诉我。

    李珊珊对着我的脑袋用力的一推:“发什么呆啊,等着你去唱歌呢。”

    我这才从自己伤春悲秋的世界里走出来,她嘴里叼着根烟,眼睛上涂着吓死人的黑色眼影,一边洗手一边睥睨我:“还想着你跟周暮晨那些破事呢?”

    我倒抽一口冷气:“你怎么知道的?”

    我这句话换来的是她一个白眼,烟灰差点没往我身上弹:“孔颜可是我姐,她的事我能不知道得清清楚楚吗?不过你别紧张,其实你们两个比起来,我喜欢你多多了。她太乖,跟我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她回家来,看我的眼神就跟看路边做小姐的似的,根本就没把我当妹妹。”

    她一提起孔颜的名字我就脑袋晕,我晕得什么都不想说。她话刚说完又转过身去像只壁虎一样趴在从男洗手间出来的一个人身上,兴奋地叫:“亲爱的林逸舟,你还没死啊!找你几次都没找到,老实说,到哪里风流去了。”

    说真的,她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叫“亲爱的”,反而有点像叫“狗日的”,趁着她没注意,我找个机会就溜了。

    溜到转角的地方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这一看才发现,被她勒着的那位仁兄竟然就是我之前撞到的那个小帅哥。

    唉,这个世界上的帅哥总是跟我无缘,我怀着悲伤的情绪推开包厢门,一屋子人都喝多了,全冲我张牙舞爪,宋远踉跄的走到我面前,醉醺醺的问:“看到姗姗没?”

    我也是被电击了,脑袋一下子短路,竟然直接说了一句:“抱着个男的在洗手间那里呢。”

    然后,宋远仿佛在须臾之间清醒了,杀气腾腾地拉开门就往洗手间冲,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只叹气:“帅啊,帅啊,可是怎么就都不属于我呢!”

    那个晚上李珊珊跟宋远究竟确定了什么没有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后来散场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们在楼梯间接吻。

    当时我那个热血沸腾啊,骨子里八卦的因子全部被调动起来,我兴奋地跟康婕分享这个消息,她一点也不关心,她只知道哀求我把那盒幻彩流星分她一半。

    我慷慨的同意了之后,她究竟分走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盒子里剩下的彩珠一眼就能数得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死不死终于混入大学了!

    报名那天我谢绝了妈妈送我去的好意,前一天晚上她一边帮我整理行装一边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你读高中的时候,每一天我都提心吊胆,就怕接到老师的电话。”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雷霆万钧。

    短短一两句话,却让我惭愧得想跪下来抽自己,这些年,我扮演了一个多么不孝的女儿的角色啊。我当即热血涌上脑门,信誓旦旦地说:“等我哪一天当上了少奶奶,一定好好孝敬你。”

    她一点都不感动,而是依然淡定自如的说:“算了吧,你又不是长得特别漂亮,以前你小时候,我总担心你长大了会怪我把你生得丑,没想到你越大对自己越是莫名其妙的自信,这我就放心了。”

    我呆了半天没说话,末了发个信息给康婕:我怀疑我不是我妈的亲生女儿。

    她的嘴更毒:那是的,要不是亲生的,她养你个混账东西干嘛。

    气得我捶胸顿足,大骂自己交友不慎。

    不过这个损友还是很讲义气的,报名的时候还是她陪我去的,我们两个背着大包提着棉被水桶,活像两个进城务工的农民。

    缴费的队伍前进得很慢,我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封妙琴兴高采烈地朝我扑过来:“程落薰,真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

    我一时招架不住她的热情,只能尴尬的“呵呵”笑。

    她依旧本色不改:“今天好热啊,幸好我爸爸开车送我来的,你怎么过来的?”

    康婕在旁边瓮声瓮气地回答:“骑单车来的。”

    真不知道封妙琴是真的天真还是装的,她两个眼睛瞪得好大,然后又笑得像月牙:“程落薰,你朋友跟你一样幽默。”

    接着,她不着痕迹地向我们介绍了她拖着的LV行李箱,我和康婕额头上的黑线都呼之欲出了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

    一个穿着限量款帆布鞋戴着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拖着LV的箱子的人,居然用一款夏新的手机!

    我跟康婕面面相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她挂掉电话之后,言若有憾地说:“唉,前几天买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丢了6台手机了,妈妈不给我买好的了,先随便搞一个用着吧。”

    她去后面排队时,康婕认真地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的点头:“知道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们的命,每天早上5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然后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后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于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活泼地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人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5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

    我转身想走,她就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不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换了是我,绝对会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于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于挤出了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觉得我一辈子都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之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例之后,我恶狠狠的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后的人生,竟然会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理由仅仅是为了跟我搬到一起来住。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谭思瑶的哭诉,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呼。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于引起了她登陆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道,前50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Edison的忠实FANS,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地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陆,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50之后,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道,前50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后面的回帖钦点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RA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地抓着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么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于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两个人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么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5]我会*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维持在热带海洋气候,男生穿Tee,女生穿短裙,当然还有风靡世界的黑丝袜。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ee和牛仔裤,并且十分老土的套了个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自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她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得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当我们按照“我很老实”发给她的短信找到97号台时,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这个笑起来透着邪气的男孩子,居然是当日李珊珊口中的“亲爱的林逸舟。”

    因为实在是太帅了,所以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简直是刻骨铭心。这次近看,才发现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

    因为这道伤疤,他的英俊之中又有暴戾和沧桑之美。

    他看了我半天,忽然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原本置身于震耳欲聋的吵杂环境中,我忽然觉得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我怔了怔,咧开嘴笑了:“在梦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林逸舟身边的时候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总想去上厕所似的紧张。

    大概是因为他确实帅,而我又确实很花痴的缘故吧。

    我拿着手机在偷偷发短信给康婕:“好帅啊,近看真的好帅,你要是看到他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他!”

    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一震,看到了那个粗俗的女人回给我的信息:“有多帅啊?我会*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在我对着这条信息极度无语的时候,林逸舟凑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轻轻问:“什么好东西一个人躲着看?”

    我自作聪明地判断:像林逸舟这样驰骋欢场的人,一定是喜欢栀子花般纯真的女孩子。别的我不行,演戏我是最厉害,尤其是演那种噘着嘴眨巴眨巴眼睛的白痴女,我挺在行。

    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睁着无辜的双眼看着一脸邪气的林逸舟,努力让自己像只小白兔:“没看什么好东西呀。”

    他看着我,鄙夷的说:“做作死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额头上那道伤疤毫无遮掩的落进我的眼里,我竟然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可能是这个举动太过冒昧也太过暧昧,他竟然怔怔的没有反应。

    我发誓在我问他“怎么弄的,疼不疼啊”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绝对没有别的的意思。

    可是落在他和旁边的封妙琴,以及一桌的妖魔鬼怪眼里,我这句话就是*裸的勾引。

    他笑了笑,什么话都没说,顺势就握住了我的手,这一握就一晚上没放开。我本身就不是含蓄的人,他要握,就让他握着好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多喝几杯酒我就不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我一杯一杯又一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时,全桌的人都在叫:“好酒量。”

    得意洋洋的我根本没注意到被冷落的封妙琴,其实她才应该是今天晚上97号台的女主角。可是由于我这个抢镜的女配角过于卖力的演出,而导致了她在这个晚上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知道喝了多少兑了绿茶的芝华士,我头晕目眩得有点想上厕所。

    这时我终于想起封妙琴了,我回头想叫她一起去,可是她端坐在座位上看着四周群魔乱舞,一脸不食人间烟火的表情,罢了,我还是自己去好了。

    “懒虫”的卫生间的天花板是镜面的,所以站在外面排队的女孩子全都是抬着头仰视着上方。

    我像个中年猥琐男一样仔细端详着周围的女生,各个脸上都是斑斓的色彩,身材也是没话说,丰胸纤腰长腿,真是妖孽丛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实在赏心悦目,秀色可餐。

    好不容易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到徐小文,他先是一惊,接着扑上来,娇滴滴地叫了一句:“姐姐,好巧啊。”

    那句“姐姐”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像甩牛皮糖一样甩开他:“你有个人形好不好。”

    徐小文是我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军训的时候因为排在一起所以关系还不错。

    他长得很干净,在我们那个男同学基本惨不忍睹的班级里算得上是出挑的人才,可惜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举止过于女性化,我也曾经十分不厚道地背地里说他娘娘腔,甚至不怀好意地猜测过他是不是喜欢男生。

    虽然我自己很八婆,但是有时候我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我跟徐小文真正结下交情还是因为我那个爱多管闲事的脾气。

    某天上课的时候徐小文戴了个特别亮的耳环,班上有几个女生就唧唧歪歪议论他的性取向,声音大了点,就被徐小文听到了,他当时特别气愤的跟她们几个吵了起来,可是笨嘴笨舌的一点便宜都占不到。

    也算我无聊,我走过去把徐小文拉到身后,对那几个女的说:“这么喜欢讨论别人,不如回去问问你妈妈是不是靠光合作用生的你。”

    那天下午,徐小文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难掩崇拜之情,一直夸我有侠女风范,我真想让他看看李珊珊和康婕,他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晚饭是他非要请我吃的,我推辞不过,就很不客气的带着谭思瑶一起去了。快要吃完的时候谭思瑶说了句“好久没有跟至君一起吃饭了”,我还没来得及唾弃她,徐小文就问了一句“你前男友帅吗,下次带给我看看。”

    我把碗筷一扔:“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男生!”

    他翻了个白眼,不屑的说:“关你屁事。”

    此时在“懒虫”意外相遇,看见他比我还妖娆几百倍的样子,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他趴在我的耳边细细碎碎地说:“姐姐呀,等下去我那桌玩,介绍帅哥给你。”

    我鄙视地翻了个白眼:“你这个样子,还介绍帅哥给我,你不跟我抢就不错了。”

    他对着我一阵猛拍“讨厌死了讨厌死了”,我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一只手拖进了怀里,他笑着对徐小文说:“你打她干嘛。”

    林逸舟的下巴磕在我的肩膀上,整个人从身后抱住我,虽然是笑着,可是声音依然是冷冷的,徐小文瞪了我一眼:“死女人,回学校再收拾你。”然后扭着他的*就走了。

    我哪里见过这个场面,当初我跟周暮晨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我蠢得两只眼睛睁得像猫头鹰,为此还被他嘲笑了一番。

    这个林逸舟,完全就是个流氓,可怜我就被他这么抱着,竟然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动弹。

    我不想承认,其实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在李珊珊怒气冲冲地从“懒虫”经理室里冲出来之前十分钟,林逸舟把我拖到黑暗的走廊,一只手撑着墙壁,一只手夹着烟,望着我坏笑。

    其实康婕说得对,我那些端庄啊、矜持啊,全是装的,只要给我一个合适的场地一个合适的对象,我骨子里那些坏就会全部显露出来。

    如果说之前,我还稍微有一点点忐忑和娇羞,此时被他紧逼得贴上墙壁后,已经完全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他低下头来,说了一句话,我整个人彻底烧起来了。

    他说:“怎么办,克制了一晚上,还是想吻你。”

    我想了想,反正不是初吻了,他这么帅,我也不吃亏。

    于是我直接对他说:“我也是。”

    如果没有李珊珊突然冲出来,那我和林逸舟这对不知廉耻的小男女肯定就在这个走廊恬不知耻地接吻了,可是就在他的头靠过来、我也不准备躲开的时候,几米之外的门“嘭”的一声响,脸色铁青的李珊珊从里面冲了出来,后面拉她的人差点还摔了一跤。

    她横冲直撞地拐了个弯,三秒钟之后,又原路拐了回来。

    我和林逸舟怔怔地看着她取下墨镜,盯了我们片刻,然后冲我们尖叫:“你们两个不要脸的在这里干什么!”

    林逸舟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开我,对她摊开手:“托你的福,想干点什么都还没来得及。”

    而我们三个人都没有看见,在另外一个拐角处,静静站了很久的封妙琴沉默不语的转身离开,说不清楚原因,她的手紧紧的攥成拳头,原本舒展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从“懒虫”出来,室内室外的温差让我不禁一抖,还是外面的空气比较清新。

    封妙琴的脸色一直很不太好,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她的眼神是飘忽的,四处看,就是不望着跟她说话的我,过了半天,才懒洋洋地说:“也没有不舒服,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地方,男男女女随随便便搂搂抱抱,看了反胃,再说,那些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喝了怕会头痛。”

    这句话落进了李珊珊的耳朵就像是对着一辆正在泄油的汽车扔了个打火机,爆炸是一瞬间的事,她的眼神上下来回瞟了封妙琴好几遍,那眼神简直能冻死苍蝇。

    封妙琴倒是毫不畏惧,坦荡荡地随她看,那个样子就是“有什么好看的,小太妹”。

    李珊珊点了根烟,对着封妙琴的脸喷:“装什么纯啊,装纯被人轮。哪个人去酒吧是为了光喝酒的?”

    气氛有点尴尬,林逸舟开口了:“吃夜宵去,走走走。”

    吃,最合我的心意,我当即全力配合他:“走走走,吃东西去。”

    封妙琴瞪了李珊珊一眼:“我装纯装到底,好女孩不会超过12点进家门,我要回去了。你们注意安全就是了。”

    最后那几个字她刻意拖长了音,显得意味深长,可是我就真的是没明白她的意思。

    她也不废话了,伸手拦了个的士,上车前还跟林逸舟说:“你欠我的东西,以后再找你要。”

    她走之后,李珊珊不屑地问林逸舟:“你欠她什么?贞操?啧啧……林逸舟,你真是饥不择食啊。”

    林逸舟自己也是一脸的迷糊,大概他也不记得他欠了封妙琴什么。

    我很想提醒他,是欠了那个“香吻”,可是我又很小人之心的跟自己说“你不是也想要吗?算了算了”。

    于是,我就心安理得地陪着他们一起装傻: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吃烧烤的时候,李珊珊剥那些虾子壳跟剥仇人皮似的,嘴里一直骂骂咧咧。我跟林逸舟眉目传情瞟来瞟去,哪里还有精力去听她说了什么。

    一半还没吃,李珊珊的手机就响了,她把碗筷一摔:“你们吃,我有点事。”

    我们还没来得及问一句,她就像往常一样杀气腾腾地上了的士,按照来时的方向杀了回去。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的背影,林逸舟用筷子敲我的碗:“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

    我更加瞠目结舌地看着他:“送我回家?”

    他一脸鄙夷:“不送你回家,难道跟你419吗?”

    419是什么?我发现我乡霸得跟康婕有一拼。

    在林逸舟提示我用英文念了一遍之后,我的脸红得就像面前那盆子里的口味虾。

    [6]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李珊珊推开“懒虫”经理办公室的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外面喧嚣的音乐声还在继续,贴面热舞的男男女女半男不女也没有减少很多。

    那个经常跟奥迪A6一起出现的光头男人处变不惊地看着破门而入的李珊珊,接下来的一秒钟之后,李珊珊把包用力地甩在沙发上,开始哭。

    房内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再没有别人,她哭得很尽兴,在这期间她还拿出了镜子照了照,想应证一下她新买的睫毛膏是不是真的像广告上说的防水性那么好。

    哭到她觉得可以收声了,对方的耐心也快到极限了,她才慢悠悠地从包里翻出烟点燃,语带娇嗔地说:“叫我回来干什么。”

    光头男李总叹了口气,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雪茄,点燃。以他的年纪和精力,实在招架不住这个小姑娘的花样百出,。

    这盒艾蒂多诺雪茄还是李珊珊某次心血来潮的时候买给他的,只是因为她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语:每抽一支艾蒂多诺,就像经历了一次愉快的航程。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小小的面孔,笑容清新:“我不喜欢念书,我就是喜欢玩。”

    这一玩就是两三年,她16岁出来混,遇到他,一直专心专意地跟着他,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也总能哄得他高兴。

    她是他的洛丽塔。

    李珊珊把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委屈地说:“你是看上新的人了吧。”

    李总笑了笑,像是对自己的嘲讽,然后说:“不都是逢场作戏而已。”

    李珊珊咬着嘴,不说话,眼睛亮亮的看着他,那个样子是人看了都会心疼。李总也知道自己拿她没什么办法,于是好言劝道:“你要怎么样才消气呢?要不你去考驾照吧,考了驾照给你买车。”

    她伸了个懒腰:“车子我倒是没什么很大的兴趣,就是想搬个房子。我不想住现在那里了,一天到晚吵死人,换个地方行不行?”

    李总微微一笑,她总算不笨,给个台阶就下了。

    得到允许之后,李珊珊甜甜的笑了:“说好了,那我这几天就看房子去,你看,你对我好,我就听话不胡闹,我多乖。”

    她开开心心地离开之后,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推门进来,脸上是忿忿不平的表情:“李总,这个丫头越来越过分了。”

    李总没有说话,他当时心里认为,这个小丫头跟那个姓宋的小男生顶多也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搞不出什么大动静。

    接到李珊珊的电话,叫我去陪她搬家,坐在公车上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打电话给林逸舟。

    其实后来在学校里徐小文追问我跟林逸舟究竟是什么关系时,我之所以沉默不语,除了是嫌弃他八卦之外,也是因为我无从回答。

    我总不能说,反正青春正好,就玩玩暧昧咯。

    那天晚上他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们在门口说了一小会儿话。

    我看着他手里的“黑冰狼”,怔了半天,他问我:“有什么问题?”

    我笑笑:“没什么问题,以前认识一个人,也用这款。”

    可能是提起周暮晨,我那多少还是有点不自然的表情泄露了些许端倪,林逸舟想了想,偏着头说:“改天你有空陪我去选个新的。”

    他说到做到,第二天真的打电话叫我陪他去买了个新的,我们一致看中的——哈雷火烫鹰,跟之前的黑冰狼完全不是一种风格。

    但是拿在他手上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就是这个了。

    后来好几次都是这样,我们一起吃吃喝喝嘻嘻笑笑,别人也误会过我们的关系,可是他就是什么也不说。

    我们离暧昧很近,可是离爱情,似乎又好远。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坐在颠簸的公车上,看着手机上他的名字,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摁下通话键。

    李珊珊和宋远两个人穿着白色外套站在树下等我,我远远看着他们,心里嫉妒得要死。

    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长得这么漂亮!

    漂亮就算了,为什么身材还好,身材好就算了,为什么还那么有钱!所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外星人快点来把那些又漂亮又聪明又有钱的女孩子全抓走!

    宋远开车的时候,李珊珊一直在旁边骂:“看路好不好,这个桥本来就复杂,你还这么走……左拐,你是猪啊,叫你左拐……好啦,好啦,半个小时,回到原地,开心啦……”

    在这个过程中,宋远那个叛逆得要死的人却始终是一副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笑容,我明白,这种笑容的原因,除了爱情,没有其他。

    就像我好久以前那样——他眉头开了,所以我笑了。

    我没话找话地说:“姗姗,我觉得你们两个人要是结婚了,生个孩子,肯定特别好看,真的。”

    我不知道我这句话哪里出了问题,竟然招来他们两个一致的沉默,车内的空气陡然之间就变了味,李珊珊不骂人了,宋远也专心开车了。

    这种难堪的沉默一直持续到我们进入了李珊珊的公寓,那就是我梦想中的房间,粉色系的墙纸,大大的落地玻璃外阳光倾泻,50寸的彩电,双门冰箱,榻榻米,还有那么多潮爆的新鲜玩意,再加上她洗手间和化妆台上所有我只在时尚杂志和百货商店里看到的瓶瓶罐罐们……

    我站在22楼高的阳台上振臂高呼:“赐我一个煤老板金龟婿吧!”

    李珊珊一个抱枕扔过来,我差点没被那股冲力推出护栏!

    她冷眼看着我:“煤老板哪里都是黑的,心也是黑的,还有,我是叫你来帮我搬家的,不是站在阳台上给我丢人现眼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舒服的房子,李珊珊说搬就搬,她给我的解释很文艺:“因为那里不是家。”

    到底哪里才是家呢?

    她弹弹烟灰,看着从远处买了奶茶朝我们走过来的宋远,侧过脸来对我笑:“此心安处是吾家。”

    她当时那个笑容,真的就像春天花蕾徐徐绽放,无论往后的时光怎样如洪荒般冲洗我的记忆,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刻,她呈现出来的笑容。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个女孩子是有灵魂的,无论她将自己置身在何其肮脏不堪的环境中,她的灵魂依然纯洁无暇。

    其实虽然她自己没有明说过,但是我也看得出来,她阔绰的花费的绝对不是来路正当的钱。

    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吃完饭,宋远要先回家,趁着李珊珊不注意的时候他悄悄跟我说了一句“我跟姗姗的事别跟我姐说”。

    我心领神会的点点头,表示我绝对不是卖友求荣的人。

    他走之后,李珊珊跟我说:“落薰姐,陪我回家一趟好吗?”

    我本来还高兴的,因为又蹭了一餐不要钱的饭。但是在她艰难地挤出下一句话之后,我也呆了。

    她说:“今天是我交家用的日子,我姐姐应该也在家。”

    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都很沉默,除了她无意间问起我跟林逸舟之外,我基本没有说话。

    关于林逸舟,她很了解,可是她并没有说任何劝我不要跟他来往之类的话,而是说:“要是真的喜欢了,谁拉得住你。”

    这一天的李珊珊,跟我之前所认识的她,完全不一样。

    她家住在一片老式的居民区,没有电梯的那种,我抽着烟在楼下等她。

    孔颜走过来之前我还在想,林逸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要么让我死,要么让我活,这样半死不活钓着多难受啊。

    她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抬头看到这个暌违许久的面孔,觉得有一点陌生。

    其实也不是错觉,我们本来就是陌生人,如果没有周暮晨,我们的人生其实没有任何的交集。

    她在我身边的石凳上坐下来,轻声说:“穿那么多耳洞,不痛么?”

    我发现这个女人真的很恶毒,她看你一眼就知道你的软肋在哪里,如果她无心爱惜你,那么她一句话就可以致你于死地。

    我继续抽烟,没有搭理她。

    她的声音还是轻轻的:“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是恨我。”

    “不,我不恨你,我也不恨他,我不恨任何人。”我终于受不了还是开口了。

    她笑了,那个笑容让我觉得时光倒退到了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赤足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满心都是仓皇和无助。

    我的声音有一点哑哑的,我说:“孔颜,自始至终,就算我罪有应得,我抢了你的男朋友,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过去的事情,实在没有再提的必要。”

    “这样……”她的表情是若有所思:“可是我觉得,应该都跟你说清楚比较好,其实暮晨……应该还是蛮喜欢你的,不过他对我始终还有个责任在……”

    这句话里的深意我一时没有体会得到,她凑到我耳边轻轻说:“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无数巨雷炸开,轰鸣声在我的脑袋里响起,我整个人呆若木鸡。

    接下来,她起身离开之前,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像是对着死去的尸体再补上一刀:“对了,跟周暮晨上过床的,不止我,不信你去问问……”

    李珊珊板着脸下楼来,气鼓鼓地给宋远打电话:“是啊……每次我回来送钱,她就回来拿钱……还不是我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凭什么啊,又不是老娘欠她……”

    她挂掉电话才看到失魂落魄的我,我盯着花坛的泥土里的一只贡来拱去的蚯蚓发呆,她推了我一把:“发什么呆啊,你被猪咬了啊?”

    我茫然的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咖啡色的眼影真漂亮,娇兰的还是香奈儿的?

    李珊珊这才察觉我确实有点不对劲了,她又推了我一下:“怎么了啊,真的被猪咬了?”

    我忽然笑了,猪也会咬人吗?

    我真是被猪咬了,有些猪,是很厉害的,扮猪是可以吃老虎的。

    我用了生平最大的勇气,拨通了康婕的电话,她那边很吵很吵。

    前段时间她说她在某个牌子卖场做销售,店长是个很厉害的人,所以我没事都不敢给她打电话。

    而我今天的不敢却绝对不是怕这个电话会影响到她的工作,而是像怀疑自己得了癌症的人不敢去医院确诊。

    她一连几声“喂……死人……说话啊”之后,我用几乎是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问她:“你跟周暮晨……是不是……上过床?”

    是的,孔颜最后补给我的那一刀就是康婕,她后来说的那句话是:“不信回去问问你的好姐妹康婕,感觉如何。”

    那端所有的嘈杂都消失了,漫长迂回的沉默过后,我只听见康婕的声音无力地说:“落薰……我想跟你好好解释一下这个事……。”

    没有再听下去,我干脆利落地挂掉电话,对着墙壁用力地摔过去,电板都从手机里摔了出来。

    李珊珊跑过去把手机卡取出来,再跑过来死死的抓住我,好像怕我会哭。

    可是我根本哭不出来,我看着远处的霓虹灯,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也许我今后的人生还要面临很多很多比“好朋友跟最喜欢的人上床”更残酷的事情。

    我能承受得了吗?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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