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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9

作者:夜不语
更新时间:2015-01-14 10:00:00
 后记

      又到给书写后记的时候了,趁着赶稿的闲暇时间,便写下了这些东西。

      最近佣人不在,三餐突然变得很没有规律起来。总的来说,足够害得我每天都没饭吃。早晨食谱:米粉。午饭:迷茫。晚饭:继续迷茫。家里的狗狗也陪着我迷茫。

      呜呜,生平第一次有种殷切的期盼,召唤佣人回来。

      今天早晨又是吃米粉,吃得胃寡寡的。中午跑去吃了一大碗肥肠粉,胃倒是不寡了,但午觉的时候脑海里满满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大学时候常吃的那种巧克力。

      其实,我是颇为讨厌吃巧克力的。但是有一种巧克力我喜欢――布鲁塞尔的手工巧克力。

      布鲁塞尔一向都有巧克力之乡的美誉,一提到买巧克力,大多旅游的人都会到最有名的Neuhaus巧克力店去,或许是因为那里的truffe很有名的缘故吧。

      不过在那个地方混迹了很久的我,当然知道哪里好吃且更实惠。

      比利时的巧克力商店之多,其他国家是不可比的。巧克力最早随着殖民历史从中南美传到欧洲,各国都对其有所贡献。

      比利时最大的贡献,是在巧克力里加了馅儿,叫做praline,或者trufflechocolate。比利时人爱吃巧克力是有名的,据说一个比利时家庭每年在巧克力上的消费,相当于在肉制品上消费的三分之二。

      那时候我在荷兰的西部留学,和比利时隔海相望。通常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会坐一个多小时的免费餐船,再转两次Bus到布鲁塞尔。在隔了Neuhaus店右边大约五、六条街的地方,有个做手工巧克力的家庭小店,很温馨的小店,那里有我最喜欢吃的一种怪异巧克力。

      不知道那种巧克力的名字,但是样子和味道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种刚做出来的巧克力还是流质的,味道没有太浓烈的COCO味道,不过那种巧克力的保值期只有三个小时,完全凝固后就很难吃了。

      往往我都会去那条偏僻的小店,买三十克左右的巧克力,然后再到附近的露天咖啡店要一杯比利时特有的hot chocolate。这种饮料其他国家也有,但是却和比利时是两种口味,配上流质巧克力,简直就是极品!

      现在想一想,都会流口水出来。

      有点想念自己的大学生活了,虽然清苦,但是却很有乐趣。每天忙碌的学业以及打工,让人没有闲暇充斥烦恼,无忧无虑的。

      其实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明,在我心情不好,烦躁郁闷,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又加上了食物中毒,于是从昨天八点起就开始又吐又拉的,痛苦的要死。

      一整晚上没睡着,一直都拉了又吐,吐了又拉。直到把肚子里陈年累积了几万个日夜的东西都排泄完,整个人才虚脱的舒服了一点点。

      第二天要去成都给她买参考书。很好,总之睡不着,就七点多出发了。

      整双脚都在发抖,坐上车就吐,还好有先见之明,准备了纸袋。

      到了春熙路的时候,还不到九点。非常不错,没有人的春熙路空空荡荡的,别有一番诗意,如果肚子不是那么绞痛就更完美了。

      用丝毫没有力气的双腿走了几步,很快就见到了那座豪华的地下厕所。没有说话,大脑都不动一下,钻进去就去舒坦。舒坦了出来,还没迈出门,得了,又进去。这样前前后后的弄了几次,每次都是在洗手池前停下脚步,洗手,向后转,找位置……

      一个小时后才勉强的从洗手间出来,已经十点十四了。艰难的走到文轩阁前将要买的书选好。走到收银台一掏,不是这么衰吧,居然钱不够。

      得了,您给我收着,我去取钱。

      出了文轩过马路,到春熙路的另一段领了一百块,再跌跌撞撞虚弱的走回来。突然在文轩对面看到了一个硕大的牌子,顿时令我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气不打一处来的想冲进去踩馆子。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板子上写了四个不该出现的字――建设银行。

      得,老天爷您继续玩我吧,明知道我食物中毒了,肚子绞痛的冷汗直冒,居然还这么个气我法。好,我不屈不挠给您看看。

      取了书走出文轩阁大门,肚子已经痛到了极点,一看到貌似凸起物就想坐下去。抬起头看看,猛然间发现,要走到蜀都大厦那边赶Bus,对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而言,根本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实在太有挑战性了,不错,非常不错。我投降,我搭计程车。

      师傅,送我去百花中心站!

      刚上车,车也才刚起步没多远,就遇到了这年头城市里经常出现的优雅问题――堵车。靠,这车压根儿就没开出两分钟,一堵就堵了十六分钟。

      我在车上度日如年,冷汗不断的在冒,肚子就像随时都会炸开一般。

      得!我怕您了老天爷。我下车还不行?迅速丢了钱给司机,开了车门就往外跑,姿势之优雅,踩步之准确,实在可以当作屁滚尿流形象的教科书。

      没办法了,全线都堵,只有步行到人民公园前的车站那里。一步一步的向前挪着,不知道用了多久,我才走到。冷汗已经将全身都打湿了。还好,老天爷放了我一马,顺利的坐上公车到了百花,然后回到了温江。

      仔细想了想,自己居然一路上小命没有挂在成都,基本上已经算是奇迹的一种了。

      回家后,女友很感动。

      我摇摇头,轻声说,自己只是在默默的做着自己的责任。

      其实男友女友之间,并不是单单的有感情就对了,就能长远的下去的。

      在承认对方的时候,便同时承担起了照顾对方,在任何时候为对方着想的义务,就算对方无法理解,但并不表示自己便不用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种义务并非是什么工作的压力、病痛等等因素就能抹去的。恐怕,这点是我最固执的地方。

      呵,扯多了,看来这次食物中毒貌似有点严重的样子。果然,生病的人很敏感,也很脆弱。

      在回温江的路上,突然想起了许多事情。

      突然发现,自己生病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个人,一个人摆平的。

      因为父母都很忙。

      小学之前的事情不太记得了,初二时,在操场上玩,不小心被建筑工地的钢针刺透了整个左腿的骨头,流了好多血,白森森的骨头全都露了出来,我完全没有惊惶失措,很冷静的一跳一跳的出了学校,在温中对面的中医院检查。

      医生说很严重,要截肢,实在很可怕,我吓得立刻把我老妈叫了过来,老妈送我去老夜市的红十字治疗。针灸,上药,三个月。

      记得那三个月的生活实在充实得过分。因为当时住校,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自己一个人一跳一跳的用一根拐杖走到红十字,治疗完后又一跳一跳的回来。

      父母为了培养我的独立性,再加上很忙,所以记忆里,自己的大病小病基本上是这样熬过来的。

      在这里要感谢一个人,去年已经做了贤妻良母的彭瑶女士。

      前年生日前几天,父母出去玩了,保母回家了,留我一个人守屋。当时居然得了严重到诡异的重感冒,病得没办法出门,只好打德克斯叫外卖,哪知道越吃越严重。

      朋友们有自己的事情,或许他们更相信像我这么独立的人,肯定有办法解决。

      只有彭瑶,她一挂电话立刻请假过来照顾了我好几天。那是我唯一一次生病的时候有人陪着。很感谢,希望她永远健康幸福。

      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忙自己的事情时,总是完全无法顾虑到他人,或许,我是个例外吧。

      朋友什么的生病的时候,不论再忙再累,都会跑过去做牛做马的照顾。生病的人总是希望有人陪,我一直都是自己一个,很能明白那种脆弱。

      所以,在对方最需要自己陪伴的时候,就算那天是自己事业的最后转捩点,都会留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呢?当自己真的病了的时候,很严重的时候,又有谁在身边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碌的事情,或许一个人的病痛,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悲哀吧。

      作为男友的责任,作为朋友的责任,是我一直都固执的坚持的东西。

      我现在身在美国的,最好的朋友曾经说我很傻,很笨,说我的观念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呼,管他的,格格不入又怎么样。已经习惯了生病时一个人了,恐怕以后还会继续习惯下去……

      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所以病了,就一个人病下去。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事业,没有人有责任放弃自己的东西去陪伴你,这就是我固执的观念。

      傻就傻吧,在意的人,很好的朋友,病了痛苦了,需要我的时候,不论我处在怎样的位置,无论当时的事业怎么转折,都会毫不犹豫的过去,守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病了就病了吧。只要不给对方增添麻烦,一个人,其实也不错……

      不过,恐怕,以后的病痛,都不会一个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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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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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一旦守不住承诺,等待你的结果恐怕只剩一个――死!

      还没展开工作,夜不语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给砸到……他失忆了!

      但这不代表,他的人生就不再碰上匪夷所思的事情,

      喂食人体内脏、「梳洗」的酷刑、锯齿状的伤痕……

      三个月以来,多桩残忍命案,再再发他强烈的好奇心,

      而「沉溺池」,这个神秘费解的所在,正在向「忘了我是谁」的夜不语招手,

      他的未来,是福?还是祸?

      序:

      「沉溺」,在这个地方的方言里读作「承诺」。

      「沉溺池」,便是「承诺池」。

      据说,如果在这个子母井前,男方站在子井处,女方站在母井处,同时喊出同样的承诺,两个人就一定会幸福。

      但是,谁又知道呢?

      或许在这个子母井前许下承诺的两个人,守住了承诺,不一定会得到好结果。

      但一旦守不住承诺,就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因为等待你的结果恐怕只剩一个,便是―死!

      引子 一

      礼堂的红地毯很红,她和自己的未婚夫,手挽着手走了上去。她清楚的知道,红地毯的对面有许多含义,幸福,责任,还有厨房。

      据说,每个结婚的女人在结婚当天都是瞎子,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离婚!

      何鹭就是瞎子,典型的瞎子。她假装闻不到准新郎奔入婚礼礼堂时,身上还带着的香味,一种淡淡的,犹如熏衣草的味道;那种香水她知道,Anna Sui,一个崇尚简约自然主义的时尚品牌。

      因为她也有一瓶。

      Anna Sui品牌洋溢着浓浓的复古气息和绚丽奢华的独特气质,身为设计师的Anna Sui是华裔移民,她的设计大胆而略带叛逆。一切华丽的装饰主义都集于她的设计之中。

      所以她去香港出差时,第一眼看到Anna Sui,闻到那种淡淡的简单香味,就被那近乎抢眼、近乎妖艳的色彩震撼,更深深沉醉于那独特的、巫女般迷幻魔力的风格之中。

      只不过那瓶自己视为珍宝的香水,早在三个月前便不见了,当时她的未婚夫,现在的准新郎只是淡淡的说,她的宠物猫咪不小心将香水瓶打翻,他便打扫了一下,将碎掉的玻璃全都扔到外边。

      那时候她没有闻到卧室里有打倒的香水的独特浓香,虽然这款香水很淡雅,但还没有淡雅到撒在地板上,一点香味也不会残留。

      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她相信自己的未婚夫,甚至比相信自己更甚。她要和他结婚了,就在三个月后,胜利者是她,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没想到居然在结婚的三个小时前,自己又闻到了久违的味道。何鹭穿着洁白的婚纱,有人说结婚那一天的女人是最美的,没错,她美的不似凡人,甚至不食人间烟火。

      她带着完美的微笑迎上去,接过了未婚夫的外套,鼻子里闻着Anna Sui淡雅的柔软香味,看着外套上几根漆黑的长发,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声音里依然萦绕着即将开始的,人生最大的一件事的喜悦,「亲爱的,昨晚的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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