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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身在瞄准镜

作者:柿子
更新时间:2018-11-13 0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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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一点不怕死,但说实话,我确实有点怕了,我怕死,倒不怕自己死,而是身旁的这个二五眼兄弟死在我的身边而我却不能救他,我曾千百次设想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场景,如果他死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满身伤口的刺痛再次提醒我:该上路了。

    “走吧,如果一刻不停的走,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除了走,我们别无选择了。”帕夫琴科没有犹豫,肩膀一甩,47已经背在了身上,看着他的背影,我笑笑摇了摇头,跟着他的脚步向前走去。

    走了还没十分钟,我打了自从到了这里第一个哈欠,眼泪顺着眼角就淌了下来,我努了努嘴,擦干眼泪,脑中嗡嗡还回响着刚才爆炸时震天裂地的声响,我有点疲惫了,经过这么多天高强度的战斗我竟然没有合眼一分钟,看着自己的遍体鳞伤,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魔鬼,一个嗜杀成性的魔鬼,有人说,战争使人从头到脚改变,打过一年仗再回到自己的家乡你的家人会重新认识一个冷漠的你,你也会不认识你自己,虽然我从来都是如此冷漠,甚至冷血,但这种戾气彷佛在来到军刀部队这几个月来飞速增长,甚至颠覆那个曾经的自己,变得越来越冷血,嗜杀成性,到了极限还会被反噬最后疯掉,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门扣动扳机,克鲁兹等人自称为战争之王,呵呵,笑话,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王,如果你在这腥风血雨中沉沦下去,那么你不是战争之王,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一个魔鬼,即使你下了地狱那些到在你枪口下的亡灵也不会饶恕你,他们会扑向你,大喊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我已经在腥风血雨中麻木了,我再也回不去了,假如,当年我选择了老老实实自己在家务农找个乡下婆姨生娃那该……虽然这种生活封建,毫无意义,但与其让我选择这个我也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血肉横飞,腥风血雨的鬼地方!

    我既然选择了,就必须面对一切。

    时间渐渐溜走,天空中渐渐飘洒下牛毛般的细雨,就好像天降甘露与这干旱的丛林,雨丝打在我伤痕累累的身体上,清洗的不止是伤口,更在洗涤我麻木的心灵,雨越下越大,很快,“哗啦啦”的声音就传进了我们的耳膜,一些雨水打在一些肥阔的树叶上很快就淤积成大约有一玻璃杯那么多的水,真是生命之泉啊!看着这天降药雨,我不禁赞叹道,老天开眼!以后小弟一定少杀生多供奉您老人家!我把树叶轻轻摘下,一口喝了个干净!

    “爽!”帕夫琴科简直比喝了他们的伏特加还要兴奋,还有再来一杯,我嘿嘿一笑,取出军用水壶把这些天赐的水源全部收集起来以备后顾之忧,不能只图一时之快啊,帕夫琴科看着我的明智之举不禁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在饥渴之欲得倒缓解后,在这阴雨天我又拿出了最后一点保存在口袋里的肉干,肉干已经有些变质了,但饿急了谁顾得上那个,帕夫琴科这头饿狼早就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一块肉干,大口撕咬起来,真的像是一头狼,和他打仗时的作风简直如出一辙,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不禁笑出了声,这个在我眼里还是小孩子的家伙啊……如今也……唉,不说了!我把最后一点肉干吞进肚子,站起身来,道:“该走了!”

    帕夫琴科依旧雷厉风行,拨开前方的荆棘,带领我们这个两人小组继续前进!

    走在这诡异的丛林中,看着黑漆漆的天空,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我想说:我曾经是个战士!现在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鬼!

    半个小时不知不觉过去,时间过得真快,以至于令我无法反应,也许是我开始变老了吧,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证明我还算清醒,不至于如此不堪!忽然,一个细微的响动传入我的耳膜——“沙沙沙”好像是某种在黑夜中潜行的野兽身体与树丛发生摩擦,声音距离我们不远,大概就在十多米处,现在是黑夜,我不能准确判断出哪东西到底是不是人。帕夫琴科也听见了这细微的声响,赶快摘下47端在手中,我取下M1911双手平举对准正十二点钟的那团漆黑。忽然,黑夜中一丝摇曳闪烁的灯火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好像是某人擦着了火柴点燃了一支香烟,对,是香烟的火头!是人!我皱了皱眉,枪口随着那火苗的移动而移动,帕夫琴科更是紧张,保持跪姿瞄准那火苗,脚步声传来,好像只有一个人,哨兵?还是丛林搜索队?我咽了一口唾沫,不觉已经满头大汗了。

    忽然,那星星火苗戛然而止,那人停住了,他发现了什么吗?沉默,许久的沉默,我们好似在对峙一般,这简直就是煎熬,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那团火苗抖了抖,掉在地上,忽闪了两下,熄灭了……脚步声再次传来,不过这次彷佛越来越远,那人要回去了吗?我握枪的双手已经僵硬,若这时有人冲过来我可能连扣动扳机的力气都没有了!帕夫琴科的表情我看不清,但他无疑很是痛苦。

    不错,那人确实要回去了,也许我的想法是错的,他也许就是周边军营的哨兵,来此地吸口烟罢了,我们所走的路周边确实有些零星散乱的叛军营地,驻扎的士兵多是些无赖兵痞,呵呵,管他那,反正这群叛军也都是些乌合之众!漫长的三分钟过去了,黑夜的丛林中传来两声唿哨,好像是某种夜行野兽的叫声,但我也不怎么肯定,因为这诡异阴森的丛林中充满了不确定的气息,也许下一刻,就是我们的死期!

    雨势渐小,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但这鬼天气总是那么爱开玩笑,大雾很快充斥了整个丛林,压抑的气氛再次产生,雾霭弥漫中我们什么都看不到,这层青纱帐把这黑暗的丛林衬托的好似鬼域一般!帕夫琴科长喘一口气,站起身来,我活动活动双手,舒展过筋骨后继续举枪查看,走到正十二点钟方向十米处,发现了地上的烟蒂,被雨水打湿了,放在鼻子上仔细嗅嗅倒闻到了一股类似于咖啡的异香,快速搜寻记忆,这种香味应该属于一种本地香烟Vinataba(尼亚塔巴),曾经在军刀部队训练时认识过这种香烟,这种烟物美价廉,据我了解盘踞在此一带的叛军很爱抽这个牌子的香烟,看来刚才来过这里的就是叛军的哨兵。

    “确实是叛军的哨兵,此地不宜久留。”我对帕夫琴科说道,帕夫琴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看来我们得继续前进了。

    但就在我们抬脚继续前进的同时,脚步声突然又起!而且很杂,还有谈话声和笑声,妈的!我和帕夫琴科反应迅速,同时缩到两堆草丛中,静观其变,只见距离我们刚才所在的地方二十米处,一组巡逻兵四个人正在接近,都背着枪,但型号很杂,虽然有大雾遮掩,能见度不高但我还是能凭着多年的经验辨别,排头兵挂在肋下一支圣克里斯托巴尔M1式卡宾枪,是一支老枪了,产自多米尼加,特点突出的外形让我一眼认出了它,这种枪在市面上流通很少,在这里见到实属罕见啊,走在后面的四个人有两个装备AK枪族,一支AKM,一支AKS-74U,剩下两人分别装备一支早期型号三角护木的M16和一挺RPK机关枪。火力配备很全面,如果正面交火解决掉我们只是两发子弹的事。看了看身后是光秃秃的平地一点遮掩都没有我顿感抽身无望,还是以命相搏吧!说着就要举起射击,突然!一声枪响传来——“啪勾”像是老式步枪的声音,但子弹破空的声音还是很犀利,那枚小金属丸擦着我的头皮飞过,直直的进入那个排头兵的胸膛,子弹穿胸,他们也许该后悔为什么自己的长官没有给自己配发防弹衣!但穿了防弹衣也要撞断两根肋条,何况现在贴在他们身上的只有薄薄的军装,热乎乎的鲜血喷溅而出,那灿烂的丛林迷彩服上又多了一抹鲜艳的红!格外扎眼,我和帕夫琴科顿时吃了一惊,我们都没有开枪啊!难道……想到这里,我不禁回过头来,我们身后推进三百米就是一座高山,山上是个非常有利的制高点,封锁山下一百八十度,如果狙击手来自于叛军就是用来看守军事要道阻击敌人,若是其他的什么,那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狩猎!他们不同于佣兵,他们不是组织,而是零星分散的一个个,他们就是——赏金猎人!这个纯粹为钱而生的嗜血职业。

    五人巡逻队一下子变成了四人,其他四人就像是惊弓之鸟一般,吓得屁滚尿流,差点连枪都丢掉,我看他们连保险都没开的吧,看着这四个急于逃窜的白痴,不禁皱眉深思:难道赏金猎人费尽周折狙杀只是为杀掉这一个小小的哨兵?不是吧,细细想来,我心中不禁‘咯噔’一下,我知道了,他开枪杀掉那个哨兵是为了把这个巡逻队赶走!不让他们接近我们,因为我俩已经是他眼中的猎物,你要知道,一个饥饿的狼是连他自己的孩子都敢杀的,这头狼已经饿了不止一时半会了吧?可能抵在瞄准镜上的眼睛都已经血红了吧!獠牙已经露出,就差那温热的血液。这头狼是我这一生面临最大的敌人,他的名字——COBRA,他的那支莫辛纳甘,也是我这一辈子记忆的永恒,就像一根獠牙!刺入我的心脏!

    呵呵,现在,也许我们就在他瞄准镜的分划板中……这头狡猾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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